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規定草案」請於109年7月31日前惠提修正意見。
相關草案修正條文建議表及各職重專業人員學分學程表如附件,請於109年7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依式經相關人員核章後(附件),將修正意見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彙辦(免復文),逾期未回復者,視為無意見。(本案聯絡人:林于倩,電話:02-89956149;傳真:02-89956160;電子信箱:A7200033@wda.gov.tw)。